2月4日消息,深交所于2月1日發(fā)布關于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。經(jīng)查明,暴風集團未按期披露半年度報告、未按期披露季度報告,深交所決定:對暴風集團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;對暴風集團董事長、總經(jīng)理兼代董事會秘書馮鑫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。
原因系暴風集團未按期披露半年度報告、未按期披露季度報告。
2月4日消息,深交所于2月1日發(fā)布關于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。經(jīng)查明,暴風集團未按期披露半年度報告、未按期披露季度報告,深交所決定:對暴風集團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;對暴風集團董事長、總經(jīng)理兼代董事會秘書馮鑫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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